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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单位57人次受表彰

文章来源:河源博物馆  发布时间:2016-08-03  浏览次数:3811
我市召开奖励第十五批保护恐龙蛋化石有功单位和人员表彰大会
3单位57人次受表彰

8月3日下午,市委市政府在河源恐龙博物馆召开表彰大会,对第十五批在查找、发现和保护恐龙化石中的3个有功单位和57人次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。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吴善平出席会议并为获表彰单位和人员颁奖。

自1996年3月我市发现第一窝恐龙蛋化石以来,目前已抢救发掘恐龙蛋化石约16000枚,恐龙骨骼化石13具,已发现恐龙脚印8组168个,使我市成为名副其实的“中华恐龙之乡”。这些成绩的取得,既是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的结果,也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。根据《关于保护恐龙蛋化石的通知》(河府[1996]10号)第四条规定:“凡在查找、发现和保护恐龙蛋化石及其它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文物的有功单位和个人,政府将给与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。”截至2013年7月份,我市已奖励了十四批保护恐龙蛋化石有功单位和个人,共奖励有功人员557人次、有功单位8个次。

据市博物馆馆长杜衍礼介绍,从2013年7月至2016年4月底,我市新发掘、收缴恐龙蛋化石2463枚、恐龙骨骼化石3具。为调动社会各界保护恐龙化石的积极性,推动我市恐龙文化产业发展,市委市政府召开了这次表彰大会,对在查找、发现和保护恐龙化石中的3个有功单位和57人次有功人员进行奖励,合计奖金20万元。奖励的标准是以有功单位和人员上交恐龙化石的数量和质量而定的,重在精神鼓励。

据了解,我市绝大部分恐龙蛋化石都是群众发现、举报、抢救的,全市已经形成了保护恐龙化石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。市文广新局局长梁伟光提出,要进一步增强市民参与恐龙化石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,严厉打击哄抢、私分、藏匿、买卖恐龙化石的违法行为,在全社会形成“保护化石人人有责、盗掘化石将被追责”的良好氛围。

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吴善平为获表彰人员颁奖

合影留念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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