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馆内动态重要接待媒体之声党建其他

河源立法基地调研组就保护恐龙化石资源立法工作开展调研

文章来源:河源市博物馆  发布时间:2016-01-27  浏览次数:3639

       1月26日,河源市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(设在广东金融学院)立法调研组,就我市保护恐龙化石资源立法工作开展专题调研。这也意味着,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正式拉开序幕。

       新修订的《立法法》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,对河源来说是一次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。去年9月25日,我市成为全省第二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之一。为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,市人大常委会与广东金融学院签订协议,合作共建河源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,借助高等院校的智力优势,为河源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撑。

       根据新修订的《立法法》规定,我市可在城乡建设与管理、环境保护、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吴仁光表示,河源所立第一部地方法规,既要能做得到、做得好,又要切实符合河源实际需求。今年河源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在两个方面有所突破,第一是立好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法,第二是在恐龙化石资源保护工作上进行地方立法。

       据悉,河源拥有巨量的恐龙蛋化石、露天保存的恐龙脚印化石和馆藏恐龙骨骼化石,“三位一体”的珍贵恐龙化石资源,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是罕见的。为加强对恐龙蛋及骨骼等化石的保护,打击盗挖、贩卖、破坏恐龙化石的违法行为,强化化石文物的执法力度,加强河源市恐龙化石保护立法非常迫切。

       河源市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主任、广东金融学院教授张长龙表示,作为河源第一部地方法规,一定要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。调研组将通过此次调研,对河源恐龙化石保护情况进行深入摸底,听取各方对恐龙化石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相关建议,为接下来的立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。

分享到: